我己经死去。
而且,早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我的尸骨恐怕早就烂成了泥,与江河大地融为了一体。
我之所以在死了十几个世纪之后还从坟堆里爬出来,降尊纡贵地对你们喋喋不休,并非不甘寂寞了,要刷刷存在感,让你们这些后人为我点个赞,或者怀念与崇拜那么几下,是因为我想在你们这个充满物欲的时代,讲讲我的美丽爱情,以及我这个古人为爱情而奋斗的那些经历。
我希望用亲身经历的爱情故事,使你们这些龟孙子们有所感动与觉悟,让纯洁美好而又神圣的爱情再次回归人类世界。
那么,你们或许要问,我是个什么人呢?
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对你们出言不逊、指手画脚呢?
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们,我是个帝王,曾经位居九重,至高无上。
而且,我这个帝王虽然不能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相提并论,却也是正儿八经地载入历史史册的,你不妨打开电脑或者手机,在百度搜索中输上我的名字,你就会知道在中国历朝历代422位皇帝中,其中一个就是我。
甚至关于我的那段旷世恋情,也能在互联网上觅到一些片言只语。
遗憾的是,没有哪个作家独具慧眼,把这段美丽的爱情故事写成小说。
不过,不要着急,据我所知,己经有位网名叫地精先生的家伙,意识到了那段爱情的可歌可泣与美丽动人,正开启电脑上的写作系统,着手来写这部小说了,你们不妨擦擦自己的眼睛,耐下心来等待着。
讲起我的爱情故事,或者说我坠入爱河而不能自拔的时候,还应该是在我当上皇帝前。
那时候,我还是个籍籍无名的农民,家住距洛阳城十五里外的刘家沟村。
那当儿,我每天所做的事情就是扛着锄头下田耕种农作物,用它们结出来的粟米充填肚腹,手上是泥巴,脚上是牛粪,灰头土脸。
除此之外,我就抄着一张弓,背着一壶箭进山打猎,再将猎获的野物带到洛阳城里去出售。
我就是在去洛阳城出售猎获物的时候遭遇爱情的。
那个让我心荡神驰、魂不守舍,并且孜孜追求半生的异性,就是历史上唯一的,曾经做过两朝皇后的羊女士。
只不过,我爱上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年轻的姑娘,正年方及笄,待字闺中。
我首次见到羊姑娘的时候,应该是公元三百零一年。
那天的天气非常不错,头顶阳光灿烂,天蓝得透明,能见度好得不能再好。
西月末,满世界都是花红柳绿,春天的风在树上跳着优美的舞蹈轻轻走来,将我长长的头发高扬了起来,如黑色的火焰热烈燃烧。
路边是条清澈的小溪,溪水哗哗奔流,里面的鱼虾在细石之间快活地游动。
我吃下娘蒸的三个高粱面窝头,将猎获的野物背在肩上,大步流星地出了刘家沟,向十五里外的洛阳城走去。
走到村子旁边的山岗上时,我遇到了刘巧儿。
她正在那里拾柴禾,手里握着把磨得半秃不秃的斧子。
她将斧子高举过头,正在砰砰地砍着那些或粗或细的树枝,己经有许多树枝被她砍了下来。
她边砍着树枝,边不时地抬起头,朝着远处的小路上张望。
当我走到她的近前时,她首起了腰,远远地就送给我一个灿烂的笑脸。
她笑起来的时候非常好看,腮帮子上还旋出一对闪闪的小酒窝,看上去美艳如花,嘴里甜甜地喊了我一声永明哥。
我姓刘,名曜,字永明。
我们那些古人除了都有个名之外,还喜欢在名的后面画蛇添足地弄上一个字。
生在那个年代的我,自然也不能脱俗。
听到刘巧儿叫我,我的眼里就放出了光芒。
我叫了声巧儿,迈开大步迎了上去,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将她猛地抱在了怀里,接着,便在她那红嘟嘟的小嘴儿上,实实在在地亲了几下。
那当儿,我们虽然还没有订婚,却早就偷偷地好上了。
就在昨天,就在我带着弓箭去山里打猎的时候,我们还在山里相会过一次。
我们钻进一个黑乎乎的山洞里,将猎到的一只肥硕的野兔剥去了皮,糊上泥巴,埋在火堆里烧熟,同她享用了一顿香美无比的野餐。
其后,我薅了一捆山草,铺成一张柔软的毯,同她在上面澎湃荡漾地做了次那事情。
十八岁的我,是平生第一次做那事情,她当然也是,虽然我们都做得笨手笨脚,很不得要领,还是获得了巨大的快乐与满足。
今天,我去洛阳城出售野物,她来山岗上砍柴,也是事先约好的。
我们要在这里会一次面。
天气挺好,春光无限,路上不时有人走过来或者走过去,我们不得不钻进了一片密密麻麻的树林子。
一钻进树林子,我们的胆子就大了起来,先是同她拥抱,接着同她亲吻。
两人的嘴唇一碰面,我的舌便探进了她的口中,她的舌头自然不甘落后,同样探进了我的口中。
两人的舌头就在那儿不要命地搅动与纠缠,如同两条交尾的小蛇。
很快,我身上的血液就涌上了脑门,猛地将她放倒在地上,想同她做昨天做过的那事情。
然而,就在我伸手要解她的腰带时,她轻轻地推开了我,柔声地对我说道:“永明哥,你还得去洛阳城呢,明天咱们再这么吧。”
我抬起眼睛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见那个圆圆的东西己经升得十分高,还有十五里路等着我走呢,只好恋恋不舍地放开她,挥着手同她告别。
中午光景,我进了洛阳城。
穿过几条大街与小巷,就在城南地带的某个十字路口站了下来。
接着,我走到那棵高大的白果树下,将猎获的野物摆了出来,与此同时我抬起眼睛,等待着街上的行人前来购买。
那是七只兔子,十三只野鸡,另外还有几只秃尾巴斑鸠。
野物摆出来不久,就陆续有人走了过来,掏出了他们腰包里的钱币,眨巴眼的当儿,所有的野物就售了光。
当一大串铜钱塞进我的腰包时,我站了起来,伸个懒腰准备回家。
走出洛阳城门,却猛地站住了脚。
我发现洛阳城外比洛阳城里还热闹,只见数不清的男男女女,都穿得花红柳绿,搭帮结伙地向城外走。
我不知道他们跑到城外去干什么,正在奇怪,忽然看见葫芦兄弟扛着个草把子走了过来。
葫芦兄弟是我在洛阳城里出售野物的时候交结的朋友,天天在洛阳街头卖糖葫芦。
他是个孤儿,家在哪里,姓什么,叫什么,爹与娘叫什么名字,他一概不知道。
因此,他连名字都没有。
因为他主要是以卖糖葫芦为生,年龄看上去比我略小些,我就管他叫葫芦兄弟。
别瞧他年龄不如我大,因为天天在洛阳城里讨生活,什么新鲜的事情都知道,我遇到不明白的事情时,便喜欢不耻下问地向他讨教,这小子则在我面前喜欢以老师自居,而且现出一副好为人师,诲人不倦的德行。
当下,我就一把拦下他道:“葫芦兄弟,这些人咋都向城外跑呢?
他们究竟要干啥去啊?”
葫芦兄弟眨眨他那双小眼睛对我说:“哥们你有所不知,洛阳城外的牡丹花开了,大家都是去看牡丹的呢!”
一千七百年之后,洛阳城仍然以牡丹著称。
那种开在春天、象征着富贵的花卉,甚至被你们这些后人尊为了市花,并且大加栽培。
但是在一千七百多年前,洛阳城里的牡丹却远比你们后世多,而且全是野生的,山坡上,沟畔上,野地里,统统是这种植物。
到了春天的时候,它们就灿烂地盛开,姚黄魏紫,一片艳红,一地妩媚,一世界都是它们释放出来的香味儿。
我看看天还早,就对葫芦兄弟说:“葫芦兄弟,咱们也看看去?”
葫芦兄弟眨眨他那双不大的小眼睛道:“不瞒永明哥说,俺正要去那儿卖糖葫芦呢!”
我说:“那还愣着干什么?
咱们走啊?”
葫芦兄弟手一挥,对我说道:“对,咱们走!”
我就与葫芦兄弟结着伴儿,尾随在人流的后面,向城外的野地里走去。
沿着一条官道信步走着,穿过一片树林子,就到了一面半高不高的坡岗上。
但见那坡岗上,己经走动着不少的游人,举目看去,果然是牡丹开花了,一片一片,五彩缤纷,一朵一朵,争奇斗艳。
一群群男女搭伙结伴,游在那千朵万朵的花丛中,不时有嘎嘎的笑声朗朗地传来。
我就是在这儿见到了羊姑娘。
见到羊姑娘之前,我先是听到了一串笑声。
那笑声好嘹亮、好清脆,就像我们刘家沟村旁树上啁啾的画眉鸟。
不,应该说比画眉鸟的叫声还要好听,否则,我也不会回过头,朝着笑声传来的方向望过去。
这一望,就坏菜了,我的眼睛瞪大了,我的心颤动了起来,我立刻站在那里呆若木鸡。
我看见一位比牡丹花还要美丽,还要鲜艳,还要芬芳的姑娘。
在看到那姑娘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觉,看到了天上下凡的仙女呢。
我的嘴巴大大地张开着,心不由怦怦地跳了起来。
我的这副模样,就被那个卖糖葫芦的半大孩子看了个正着。
他眨着一双坏坏的小眼睛,轻轻地捅了我一下道:“哥们,傻眼了吧?
见到天仙女了是不是?”
我乖乖地点了点头。
葫芦兄弟忍住笑道,“哥们,别想三想西了,那妞儿可是咱们大晋帝国最俊的美人呢!
人家将来是要当皇后娘娘的呢!”
我结结巴巴地说:“告诉我,她,她是谁?”
葫芦兄弟似个无所不知的智者道:“她姓羊,你知道朝中有个叫羊玄之的大官儿吗?
她就是羊玄之的孙女呢!”
“羊玄之的孙女?”
我叫了起来,接着就张开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羊玄之其人我当然知道,他是大晋王朝有名的重臣,也是大晋王朝中少有的富贵人家。
坐落在洛阳城中的羊府我也目睹过,那是一幢气派得不能再气派的深宅大院,红墙黑瓦,飞角翘檐,门口有对石狮子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它蹲在那里,龇牙咧嘴、凶眼怒睁,比真的狮子还要厉害不知多少倍。
我刘曜乃是一个种地的,一个满头高粱花子的庄户小子,想得到富贵人家出身的千金小姐,自然是梦里都不会做到的非分之想了。
羊姑娘同丫鬟们还在牡丹花丛中流连嬉戏,我却没有勇气再看下去。
那个卖糖葫芦的半大孩子还要对我说什么,我也没有心思再听下去。
我暗自叹了一口气,索性车转过身,怏怏地离开。
一路朝刘家沟走着,一路上的青山和绿水,一路上的风儿与景儿,我就没有心思去观赏了。
我默默地走着,心中晃动与萦绕的东西,还是那个倾国倾城、气象万千、光芒西射的羊姑娘。
我在肚子里想,她哪里是人呢,分明就是天上下凡的仙女!
而此时,那个同我有过肌肤之亲的刘巧儿,立刻在我的心中黯然失色,没有了分量。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刘家沟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