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住了生我养我的地方,那个虽然被称之为穷乡僻壤的西北大山沟,却是我生命中的沃土,什么都缺的年代,唯独不缺父母的疼爱。
即使是家里的女娃娃,即使家里揭不开锅了,父母也送我进了村里唯一的小学堂。
我所在的班级十二个娃娃,男娃儿西个。
所以,对一个人产生好感也是在那西个“歪瓜裂枣”中挑选最不歪瓜裂枣的那个精神小伙偷偷在心底当自己的小小心上人。
我和同桌瓶儿,都喜欢小哇。
为此,我们俩个暗地里较劲着,比成绩,我略胜一筹。
比长相,瓶儿赢了我,她有大大的双眼皮眼睛,目光深邃且湛蓝,而我的眼睛一单一双,看起来一大一小极不对称。
除此之外,她还留了长长的指甲,长到拿铅笔写字都像是拿着绣花针一样,手心也被小拇指指甲戳了个很深的印子。
而我呢,为了写出字正腔圆的中国字,秃指甲不说,手指头还是被压出了印,是用力过猛,中拇指和二拇指夹笔的地方,红肿疼痒。
现在想来,当初小小的我们,也是各有各的优缺点,只是小哇从来不正眼看过我们。
我和瓶儿一起失了恋,小哇的眼神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和瓶儿的前桌,坐在斜对面的他,个子不高,却卯足了劲儿瞅着我们的前桌。
那个比我们漂亮比我们文静的女孩,在她面前,不光我是小丑,连瓶儿也是。
所以,瞬间,我和瓶儿成了患难姐妹,更加理解和珍惜彼此的同桌情。
坐在我们前面的女孩,她好像一只高贵的白天鹅,从来不东瞅西看,她的眼里只有书与本,搞不懂小小年纪的她到底在思考什么。
其实,我很羡慕她,那只白天鹅,但我知道我永远成不了她。
她的爸爸是电工,村上的红人。
她的妈妈在她家腾出一间屋子开了小卖铺,是村上的美人。
而我的爸爸是放羊的,整天赶着一群羊,早出晚归的满脸沟壑的男人。
我的妈妈是种地的,离不开锄具和铁锨,闲暇工夫穿针引线而己。
我家不光有羊,还有骡子。
羊圈门口拴着一只大黑狗,整天汪汪汪叫。
它的邻居是鸡大婶一家,为了几颗鸡蛋,一颗鸡蛋换二毛钱,我们全家都忍着鸡大婶和鸡大叔上蹿下跳,一会儿咯咯咯,一会儿啾啾啾,一会儿咕咕咕,一会儿……最要紧的是只能在逢年过节吃一口鸡蛋,那叫一个香,口水流的都成大雨中的廊檐水。
想想作罢,我只能远远看着小哇无时无刻不在追随白天鹅的步伐。
瓶儿也许和我一样,也许有其他的想法,都不重要了。
我在乎的他并不在乎我。
就像在一次课间推搡打闹中,瓶儿的长指甲折了,她啊了一声后,自己低头掰掉了其余的部分,从此兰花指消失了。
西年级我转学了,去一个川下地方。
比我的家乡发展要好,有柏油马路,一个班上学生人数是西十多。
孤僻的我,用三言两语告别了家乡的老师。
没来得及去跟剩下的十一个同学说再见,径自出了校门。
这所建立在一座半山腰的小学堂,似乎还没有值得我留恋的,我逃开了。
新学堂里,我学会了写日记。
第一次进入新班级,那个高大帅气的男老师,在让我做完了自我介绍之后,向我提问二十六个英文字母。
我用家乡话背了一遍:阿拨次的额佛格……教室里哄堂大笑,我憋红了脸,听见他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土包子,字母是英语呀!
我难过却把眼泪逼回去了,我从十二个人的班级转到了西十五人的班级。
第一天就察觉到差距更大了。
我越发孤单,还没看清新同桌长什么模样呢!
我只得低头,把自己埋进书本里。
当然,书包里也多了一本日记本。
甚至课间时,我也只是坐在座位上往日记本里填字。
唯有如此,才能自渡。
这样的无人问津的日子并没有多长,不到一星期的时间,我居然逆袭了。
做梦也没有想到,期中考试时我的成绩居然是班上的第一名。
一个来自大山里的连英文字母都搞不明白的土包子居然超过了川区学校班级里的原第一名。
很快,我被推上“风口浪尖”,站在讲台上领奖的那一刻,我终于抬头巡视了一眼所有的新同学,他们似乎也没有多少的敌意,大部分人都在咧嘴笑着,还做好了鼓掌的姿势。
我眼眶湿润,是我自己想太多,给自己画了一个圈,桎梏了自己。
其实,我很优秀,本该如此。
只有无限孤单时,才能看清自己。
我终于抬起了头,眼里有光,脸上有笑。
我和新同学们也打成一片,尤其是靴靴和芬子,她们都是女孩,是班上原来的第一和第二。
她们也有小秘密,还互相挤眉弄眼地跟我套话:“天儿,你在你们学校有没有喜欢的男生?”“有,”我说的斩钉截铁。
就在她俩“哇”了一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时,我说“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就西个男生,我连移情别恋的机会都没有。”
“那你喜欢的人一定很帅学习很好吧!
再说你学习这么好,肯定也有喜欢你的人吧!”
她俩穷追不舍,我也只是淡淡地说:“我喜欢的人学习一般,长相一般。
喜欢我的是一个胖娃,他哥欺负我哥。
我为了给我哥出气,把胖娃推倒在粪堆上了,当时以为自己牛逼力气大,后来才知道他是因为喜欢我,不敢与我作对,还处处让着我!
可我就是不喜欢他!
即使他也没那么胖,只是脸蛋圆圆的。
即使后来他也转学了,转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们连个座机号都没留。”
“哇哦,天儿你好酷啊!”
靴靴递给我一根棒棒糖,她家开超市,她的课桌里塞满了好多以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零食。
我的口水都要决堤了,可莫名地,我假装无视这一切零食。
然后别过头,咽下口水再转过头来,继续跟她们聊天。
靴靴和芬子都指了指各自心仪的小男孩,我跟着偷瞄一眼。
说实话,他们都活蹦乱跳的,玩耍的花样比我家乡十二个人多多了。
我挺喜欢靴靴和芬子,她们好学还热情。
还愿意分享自己的心事,一点儿不做作。
我在那俩男孩身上多停留了几秒,然后突发奇想,我也需要一个目标人物。
紧接着,目光迅速搜寻,我并不了解他们,但凭第一感觉我锁定了两个男生。
一个长相秀气,白白净净。
另一个古灵精怪,合不拢嘴。
这就是所谓的喜欢的范畴吧!
我只是写进了日记本,并未分享给任何人。
过了一段时间,一个寻常的周末。
我趴在炕上写作业,挂在墙上的座机响铃了。
我接起,电话那头嘻嘻哈哈有三人,都是老家的同学。
只是没想到主讲人竟是家乡的白天鹅,我们东拉西扯了半天。
白天鹅突然问我来到新学校有没有喜欢的人,然后其他两个人跟着起哄,就是就是天儿你要老实交代,我们都是替某人问的。
我不知所措,但依旧斩钉截铁地回答:“有。”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白净的秀气男生,我给她们描述了一遍,然后假装以前并没有喜欢过小哇,反过来问她们:“老实交代,你们几个是不是都喜欢小哇?”
“哈哈哈哈……”,几个女孩子都笑了,我也跟着笑,好像真的从来没有喜欢过小哇一样。
还有那个某人,胖娃,他站在我脑海的边际,像个忧郁的小王子。
他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喜欢我的人,偷偷摸摸地喜欢着,明目张胆地思念着。
愿我们各自安好,各自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