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
“那是好事啊”沈确收起本子“说明有在慢慢好转”是吗?
也许吧。
至少不会在午夜时惊起满身冷汗。
耳边环绕那句“我真的爱你,如果我的存在给带来了伤害我愿意去死。”
“那你去死吧。”
我记得我当时是这样说的。
1洛寻之以为,高中新生开学是我们见的第一面。
其实并不是。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
那天如往常一样,我妈有客人要来。
唯一不一样的是,她那天给了我二十。
平时只有五块的。
六点我就准时出门了。
我对洛寻之的一切都记得很清楚。
他正巧从便利店出来。
穿着三小的秋季蓝白校服,脖子上的红领巾规规矩矩的戴着。
吸引我的是他手上的蛋糕,那款蛋糕二十六块钱。
我想吃很久了。
可是手里的钱一直不够。
即使加上我平时攒的几块钱,也还差两块。
我犹豫了一会还是上前“你这个蛋糕可以分我一半吗?”
洛寻之被我突兀的声音有吓到,差点把蛋糕掉在地上。
还是好脾气的答应了“可以啊。”
没想过事情会进行的这么顺利。
我因为紧张捏着钱的手,也悄悄松开了。
我们坐在便利店门口的长椅上。
我眼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蛋糕,不敢先开口。
草莓蛋糕,上面只有一个半切的草莓。
我努力的将视线从唯一一个草莓上移开。
假装不想吃。
却闻到了属于草莓独有的清甜。
“给你”少年清澈带些稚嫩的声音响起。
我看着送到嘴边的草莓犹豫没下口。
洛寻之在往我触碰伸了伸直到碰到我的唇角“吃吧,我不爱吃这个”我抬眼看他,路灯在他头顶亮着,他背对着光。
我却只看到了他的笑。
鬼使神差的我张了口。
草莓蛋糕是真的很好吃,清甜而不腻可是之后的几年里我却再也没有吃过洛寻之是一个阳光朝气的男孩。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也有幸被这束光照耀过。
他没有要我的钱。
趁他不注意我偷偷的把二十四块五塞在了他书包侧边袋子里。
这是我能给的所有了。
希望他不要嫌少。
2再一次遇见就是在高中了。
那时我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开学第二天,我就逃课陪他在网吧打游戏。
他是一个没有上学的混混,用我们老师的话来说是社会上的渣渣。
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