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那年,我亲手烧死了我娘。
这是我的成年礼。
(1)
村里口口相传,从建村起,村中就会隔三差五发生火灾,找了先生来看,说是冲撞了此地的火灵。
大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烧起来,村里也不时有几个人被突如其来的火烧死。
为保香火传承,村里人照着先生所说,在村中山南水北的地方以巨石建造了无门庙宇,在每月初七燃烧桃木,以慰火灵。
到我父辈的时候,烧桃木也没有用了。大火从火灵庙开始烧,绵延数里,烧了整整三天。
听我爹说,是后来吴家的女儿不知怎么疯了,披头散发的冲进火里,火才熄灭,当时,正值重阳。
到我这一辈,则有了一个习俗,家中男儿满若是生于重阳,十二岁时,需在七月七日亲手把有血缘关系的女性烧死,这样才可保男丁一生平安。
且有个不成文的习俗,要烧女性,从幼到老到青。也就是说,要是家里有岁数小的,就烧岁数小的,没有就烧老人,若还没有,就烧三四十岁的。
我和我哥都生在重阳。而我九岁就举行了仪式,是因为我,被火灵盯上了。
(2)
我永远忘不了那双眼睛。
那双越过灼人的火海,让我遍体发凉的眼睛。
时至今日提起它,我仍旧无法把它和灵相提并论。
那是在我哥哥的成年仪式上。
每隔五六年,村里总有一个生于重阳的男丁,我们村子向来重男丁,成年仪式也会提前一月准备。
家中被选中献祭的女眷,必须提前一月只食蔬果,每日进食一次。
男子则需要沐浴焚香,忌烟酒,每日用槐木抽打身体,持续一个月。
那时候家中适合献祭的妹妹只有六岁,是我舅舅家的女儿,她被我爹塞进了院中村里人抬来的轿子内。
我爹不让我靠近轿子,说会让祭祀品沾上阳气,引火灵震怒。
有天晚上我起夜,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