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那年,我暗恋一个人。
他光彩夺目、肆意潇洒,赢得了众多女孩芳心。
我也喜欢他,可我又胖又穷,自觉配不上他,只能将这份喜欢埋在心底。
可心里还是幻想他能知道我的心意,
我送了他一本我最爱的书,
翻开书的尾页,那藏着小小的一行:“我喜欢你”
可他没有看见,毕业那天他将那本书如废纸般贱卖给了收破烂大爷。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在一个不爱的人眼中,不被喜欢的爱如打哈欠时流出的眼泪-廉价。
也如那本废书一样,开始值20,后来是1块。
1
高考结束的那个下午,我路过男生宿舍,看见江辞正在和收破烂大爷讨价还价。
“我这些书都还是新的,不能多给点吗?”江辞有些不甘道。
大爷拿着秤,一本正经道:“市场价也是公道价,5毛一斤,不能再多了。”
江辞见大爷态度强硬,也不再坚持,妥协道:“行吧,行吧。”
大爷给江辞算好钱后,他没有任何留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他卖掉的书中有我送他的那本《简·爱》,
那书很新,似从未被翻阅过,
我走到收破烂大爷那里,想将书买回来,
大爷头也不回抬地说道:“一块。”
我买到书,我低头往回走,
却意外与江辞相撞,视线相对的瞬间,他表情微僵硬。
“顾羡,你还没走吗?”他有些尴尬地没话找话。
低头看见我手中的书,神情慌乱道:“这本书……”
许是怕我难堪,他抿着唇半天也不敢确认。
我沉默地收起书,心情有些苦涩地看向江辞道:“是我送你那本,现在也算物归原主了。”
江辞愣在原地,脸色有些晦暗不明。
等我走出好远,背后才传来一声:“对不起,顾念,我没想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