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写作的起源是生命中的某个地方很痛苦,又无法忘记。只能通过文字,一遍遍的疗愈;或者通过文字一遍遍的划开,直到面目全非。第一种是自救,第二种是自残。可我哪一种都不是。
某年某月某日——回家
八月的某一天,我见到了姐姐。我下定决心一辈子誓死追随她。
起初,抱我回家的人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身上很好闻,但是和我的味道不同。我身上是大米饭的味道。他身上是秋天。是干干的树叶沾上泥土混合着桂花香的,然后经久不下雨调和出来的味道。
但我觉得姐姐还是更喜欢我的味道,因为后来她总是把鼻子凑在我的白色大围脖上然后哈哈大笑,所以我断定姐姐更喜欢我。
那晚,我看到一个女生躺地上盖着一个小毯子。她个子太高了,小毯子只能盖住她的一部分身体,所以脚露在外面。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那个毯子上居然是我最喜欢的黄色!我想要立马冲过去摸一摸这个小毯子。我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害怕吵醒她,于是我蹑手蹑脚的走到她身边。但是糟糕的是,当我靠近她时,我那该死的鼻涕居然流出来了,蹭到了她的脸上。她忽然睁开了眼睛!我想我完蛋了!
她会像我的老板一样给我来一套降狗十八掌,于是我熟练的闭上眼,等待巴掌的审判!
我很奇怪,巴掌怎么没落到我的脸上呢?我眨眨眼睛,看看她,她的嘴巴咧到了耳根子上,有点吓人。不过很快我明白了那是人类表达开心的方式。
男人说“祝你生日快乐!”
男人我姑且叫他小汪吧,先跟我妈妈的姓,因为我还没有想好给他取什么名字。
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尿了......
我的脸憋得通红,真的太丢人了。
可是女生又做出了那个吓人的表情:嘴巴咧到耳根。她说着我还不太懂的话帮我收拾。收拾完,她说:“你该吃饭啦。”“可是小狗要吃多少呢?”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