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我脑海里莫名出现了一个写小说的想法。
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笑至极。
明明自己的人生没有任何光鲜亮丽,也没有什么颠沛流离,普普通通,规规矩矩,在这人间逛过几十年,却没有半点收获。
什么霸总替身,什么重生穿越,各种短故事的热门题材,都没有半分思路。
我唯一能拿出手的,只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
一个“傻子”的故事。
我提起笔,慢慢写下三个字——“张安梦”。
1.张安梦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清醒地沦陷,从未想过离开。
单凭这一点,她把自己划到傻子那一列。
她没有任何发光点,家境普通,脑子又笨,不招人看好,也不算招人喜欢。
尤其是,因为她是个女孩。
“女孩子怎么了?
招你惹你了?”
她常说这句话,但也只是说给自己听,没人会在意她。
她从小到大不知道说过几万遍,她说:“数不过来了,反正说了也没啥用。”
“我又不是什么公主,也不是谁的妃谁的妾,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不希望有任何麻烦惹上身,不渴望任何人的喜欢。”
为什么?
“你想想啊,有人喜欢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不是吗?”
张安安就是这样一个“单身主义者”。
但她忘不了的,是那个暗恋结束的夏天。
“张安梦?”
小学六年级,她伏在桌前无聊地画着一个素描小球,同样百无聊赖的声音和身影轻轻笼罩住她。
“你认识我?”
她抬头看去,个子还没有她高的一个男孩站在她桌边,细细看着她画的素描小球。
“……你记性好差。”
他转动目光,看向她。
张安梦被吐槽的不明所以,选择当场发飙:“你别随便污蔑人!”
“那你说我叫什么。”
“……”张安安皱着眉头努力去想,直到男孩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才能无力回答,“我又没见过你……”他点点她还没画好的明暗交界线:“学过这个,你教的。”
张安梦哪管的着他这是啥意思,想起来名字就直接怼回去:“沈梓阳,别乱碰我的画!”
“略略略……”他嘻笑着走开,她闹着去追。
那时候的张安安不懂,但沈梓阳懂。
他清楚的明白,张安安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幼稚女孩,心理年龄甚至还没到十岁,什么都不懂,尤其是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