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深秋,时令早已过了白露,按说该是天高气爽,层林尽染的时节。
岚州却是烈日高照,阳光毒辣的犹如三伏天,空气里一丝风都没有,热浪滚滚。
目之所及处大地龟裂、草木枯黄、河床干涸、鱼虾绝迹。
此时云亭县河西村村尾一个农家小院的房间内,正躺着一个蓬头垢面,满脸脏污的女人。
嘶!脑袋好疼,像是被人用酒瓶子抡了,自己不是在家里睡觉吗?
祝余下意识伸手往后脑勺摸去,嚯!好大的一个包!
惊得她立马睁开了双眼。
视线所及之处是发黑漏风的破旧屋顶,泥土糊的墙壁斑驳脱落,整个房间简陋得不像话。
自己身上还隐隐散发出一股长时间没洗澡的酸馊味儿。
怎么个事?是梦吧!?
混沌的脑子瞬间清醒了大半,祝余一个鲤鱼打挺想坐起来看个究竟。
谁知身子刚起来一半,一阵天旋地转的晕眩恶心感猛然袭来,“扑通”一声又摔回了硬邦邦的床板上。
“操!”祝余低骂一声,这感觉,绝对是轻微脑震荡没跑了!
哪个杀千刀的龟孙子,下这么黑的手!
她闭着眼想缓口气,可不等她喘匀,一大堆乱七八糟、不属于她的信息涌入脑海。
等祝余理清当前的处境,不禁抽了口凉气。
一方面是愁的,另一方面是疼的。
老天爷,还真让她赶上穿越这趟时髦列车了!
还是一个历史上不曾存在过的大雍王朝。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祝余,是个彻头彻尾的古代社会底层女混混。
母亲生她时难产去了,当土郎中的父亲也在她十岁那年进山采药失足摔死了。
成了孤儿的原主无依无靠,只能去县城乞讨为生,一来二去结识了一帮小乞丐、小混混。
因为原主天生力气极大,在乞丐堆里打架斗殴从没输过,硬生生打出了名气,成了云亭县地界上小有名气的女地痞。
可惜,名气是恶名,她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欠了一***债。
记忆里,就在前两天原主正在赌场里手气爆棚,杀得其他人丢盔弃甲之时。
突然冲进来几个官差,二话不说上来就把她给叉走了。
原主懵了,问犯了什么事,官差理都不理,再多嘴就直接挨上几记窝心脚。
嘴一堵,手脚一捆,脑袋一套,跟抬猪似的给抬走了。
原本以为是赌债或者打架斗殴的事发了,要吃牢饭,心里正惶惶不安,没想到被带到了一个大园子里。
亭子下站满了人,气氛却诡异得很。
她只记得一个带着几分轻佻和恶意的男声懒洋洋地响起:“这就是咱们云亭县那个出了名的女流氓?”
押着她的官差立刻哈腰点头,声音谄媚:“回林公子的话,正是此人!不仅天生大力,长相粗鄙,还好赌成性,成天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乞丐混在一起,估摸着身子早就不干净了,正经人家没人敢要,至今还未成亲。”
那林公子“唰”地一声打开折扇,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戏谑:“甚好,甚好!地痞配瞎子,简直是天作之合!宋景熙,你说是不是啊?”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一道温润如玉却又透着几分疏离淡漠的声音响起,“是,多谢林公子的抬爱,景熙感激不尽。”
面对这样的羞辱宋景熙的语气里听不出丝毫不满,反而带着刻意放低的姿态。
此人顺从的态度似乎取悦了林公子,对旁边的人吩咐:“王福来,这事儿就交给你去办了。咱们云亭县第一才子的‘好’婚事,务必给本公子办得热热闹闹,风风光光!”
“必须让县城上下都知道,宋景熙娶了怎样一位‘贤妻’!但凡有一个人不知道,本公子就拿你是问!”
说完,那林公子起身欲走,突然又想起什么趾高气昂的说道:“宋景熙,你最好就这么瞎着,像条狗一样给本公子老实活着。否则,你那个服苦役的兄长宋青崖,怕是没命回来了。”
随即便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本公子给你找的这位好娘子,你就关起门来,好好‘享用’吧!哈哈哈哈!”
随后,那群人便在哄笑声中扬长而去。
就这样,原主当天就稀里糊涂地被塞进了一顶小破轿。
没有聘礼没有喜服,甚至脸都没洗一把,就这样蓬头垢面破破烂烂的和宋景熙成了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