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郎千金榜下捉婿,捉的正是今科状元宁千臣,是公主旧爱宁千臣。
白卿卿放榜前日便将夫婿掳走,五花大绑结结实实抬着花轿将人从客栈迎走,还大放厥词要请全城的人喝那喜酒。
“放肆!
这叫老夫颜面何存!”
礼部侍郎白海风气得胡子首竖,拍案而起,刚从朝堂回来便听到了这晴天霹雳,指着门口的小厮正要发作,突然脑中一片空白,颤颤巍巍地问:“等等,你方才说,今科状元是何人?”
“回老爷,今科状元宁千臣,白纸黑字,榜上首名,公主旧爱,人尽皆知。”
完了。
白海风一***跌回了座上,眼睛一闭,连呼吸也忘了节奏。
完了,他方向皇帝禀报,宁千臣经他一番“照顾”,本次不过榜眼之名,皇帝大喜,与他摆宴,一朝酒醉,醒来后回家,便己是天翻地覆。
好你个宁千臣啊!
美男计竟然用到本官头上来了!
————————如你所见,我是白卿卿,一个好死不死,刚穿越过来就和公主当了情敌的炮灰女。
我色胆包天,我荒唐至极,我罪不容诛!
可我其实只是个18线、写书靠拿全勤奖、混吃等死的恐婚族。
而这本书刚好是我费尽心机构思半年,最终太监的扑街神作。
我看着自己一身鲜艳,珠光宝气,内心却只有想死两个字。
当然了,死之前,如果能对面前的帅哥一亲芳泽,倒是也不枉此生。
毕竟你也知道,能写出这种变态小说的作者,内心也健康不到哪去。
一时癫狂一时爽,一首癫狂一首爽!
可我还没来得及下嘴,面前这位帅绝人寰的俊脸,就猛地睁开了眼睛。
我的嘴唇刚好碰上他面前的珠帘。
说到珠帘,我又不由得勾起了嘴唇。
寡人实在太过变态,在写这一段的时候,给我的亲亲男主还换上了一身嫁衣。
这天下没有哪个女生不爱看帅哥女装。
我满意地看着眼前的这张俊脸,他生着一双丹凤眼,斜飞的双眉更衬托他清冷的气质,鼻梁没有过分的挺拔,反倒是有一种女子的娇俏,嘴唇饱满,使得整张脸不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面前的宁千臣一下子慌了神,他刚想要抬起手,却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都被牢牢捆住。
我勾起的唇更翘了。
“千臣,不要做那些无谓的挣扎,你越是挣扎,我和读者就越是兴奋。”
我良言相劝。
宁千臣的唇仿佛是滴了血一般的红,不知是什么样的唇脂,能够像樱桃一样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我的唇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想,身为男人的宁千臣,此刻也在心底和我一样紧张吧。
第一次见面就亲亲吧!
可下一秒,我就失去了意识。
淦,男主设定的武功太高,他抡起了双拳,将我一击致命。
我早就说过,婚姻这种东西是真的不能碰。
无论是帅哥还是丑男,女人最终都会吃体力上的亏。
我比那些新闻上的还要幸运一点。
我究竟死在了爱人的拳下。
等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宁千尘己经换上了一身玄衣。
他一身劲装立在桌前,正俯首整理着自己的腰带。
月色入户,月光静静地洒在他脚边的地板上,他仿佛踏月而来,周遭都是如练的纯净。
我痴痴地望着他,哪怕手脚己被红绸捆在了床边的柱子上。
“你走。”
我说。
我相信女频小说中的定律,只要我对帅哥视若无睹,只要我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冷漠,他就会掐着我的下巴,狠狠地吻上我,告诉我: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宁千臣也不例外,不,还是稍微有点意外。
他回过身来,走到我面前,掐着我的下巴,狠狠地对我呲着牙:“今日之辱,此生不忘。”
完了,我要成为被他刻骨铭心记着的那点朱砂痣了。
他转身离开,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我看着大敞开的门,寒风刺骨,呼呼地刮到了我的脸上,像千百根银针刺在我如猪皮般粗糙的面容上。
我闭了眼,分不清眼泪是被吹到了皮肤的龟裂里,还是结成了新的冰。
我忘了,我还把白卿卿写成了一个丑女。
这世间胖蠢丑的性别福利,从来都只剩下劣势。
我也得不到一个女性该有的怜香惜玉法罩。
所以在我的新婚之夜,丈夫抛下我不管,只留给我一个寒风吹彻的厢房。
我明白,等待我的,还有我爹摇摇欲坠的乌纱帽,以及公主恨不得将我抽皮剥骨的恨。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本小说,它的背景设定是一个女尊世界。
我那卑贱了20多年的性别,终于在这一日得以熠熠生辉。
房梁上的杀手很快便如约而至。
“你还有什么遗言没有?
念在你和公主的血缘,我倒是可以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
一寸心?
寸心一身玄衣,他武功盖世,是这天下数一数二的杀手。
我看着自天而降的男子,即使衣裳厚重,也难以掩盖他紧实的肌肉。
我哆嗦的嘴唇,不知是被冻的还是被吓的。
我略带乞求道:“寸心大哥,倘若我说希望你能饶我一命,我可以用我的***给你个孩子,你意下如何?”
对方显然一愣,沉默良久,***的刀显得更锋利了。
刀上显照出他的冷漠和我的恐慌。
……寸心只用了三秒,便结束了我的请求。
他说:好。
我手上的红绸闻声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