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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随云最喜欢的是手术救人,最不喜欢的是我这个家族联姻的妻子。
直到我ru腺癌复发扩散。
而他最欣赏的学生也心脏衰竭垂危。
供体难寻,他日夜奔走,憔悴不已。
后来,他亲自主刀为学生移植心脏。
手术成功后,他终于想起了我。
但那时,我已经死了。
死于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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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随云这个月第七次出差回来了。
我等他睡醒,想和他一起给我们的女儿欢欢洗澡。
沈随云拒绝了,“我下午还要去医院。”
我不太高兴,“坐诊都是些小毛病,你这才刚回来,医院离了你不转了吗。”
我其实只是心疼他累,随口一说。
但他反应很大,皱眉冷声道,“毛病再小也是病,裴钰,你什么时候才能懂得生命珍贵?”
“让司机送你去宠物店吧,没事不要给我打电话。”
沈随云离开了。
二十多天没见,等来的就是这个态度。
我站在原地,气的摔了个杯子。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比起以前更容易生气。
欢欢灵巧地绕过玻璃渣,跳到我腿上,轻声安抚着我。
欢欢是一只白色的猫。
沈随云不在的日子里,都是它陪着我。
它胆子很小,去宠物店会应激。
但沈随云不在乎,他不喜欢欢欢,也不喜欢我。
独自给欢欢洗完澡,我随手打开电视。
映入眼帘的,是沈随云冷静英俊的脸。
他三十五岁,坐在一众鬓角泛白的专家中侃侃而谈,显得那样年轻。
但没人会怀疑他的地位。
沈随云本科期间就发表过两篇SCI论文,从业以来完成了数十场极高难度的手术,三十二岁就破例评上了正高职称。
他的日常生活,除了全国各地飞刀以外,便是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发表期刊。
分给我的,总是少的可怜。
我这个妻子想见他一面,比其他患者还难。
结婚十年,按理说我早该习惯了。
可我总是,有那么一点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