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多远的距离,属于异地恋?
前些天笑问朋友,我们每次见面,不是你开车一个小时来见我,就是我开车一个小时去找你。
如果我们是男女朋友,还真属于异地恋了吧?
朋友说,一个小时车程看似有点远,但我们依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不算异地的。
如果不是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就算异地恋的话,那异国的恋人,脚踩不同的土地,最终的结局会怎么发展呢?
该以什么形式,书写王雅逸和周砚疏的故事呢?
前段时间,我写了一篇小说,偷偷用了他的名字,所以我对小说男主的爱意,可想而知的浓厚。
同时,我也开始期待他发现之后的表情。
很可惜,这篇小说开篇时,他是没有发现的。
我在朋友面前,喜欢称呼他为周先生和橡树先生,当然生活中我不会叫他橡树先生的,这个叫法有点蠢。
为什么是橡树,大家一定读过舒婷的《致橡树》吧。
橡树先生是北方的橡树,而我愿成为南方的木棉,正努力作为树的形象和他站在一起。
我的橡树先生,从何时起不看我写的小说呢?
以前他是看的。
那时他才十六岁,而我十九岁,我们都是自卑且自负的人,没什么朋友。
因为住校,我短暂逃离了家庭的束缚,正在经历人生中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
第一次和周砚疏见面,是在超市。
我一眼看见正在挑选商品的周砚疏,心脏怦怦乱跳,这个男孩怎么能完全按照我的审美点长呢!
在我生活的南方城市,很少看见身材高挑的男生,更别提这种既高挑又冷白奶系的男生了。
我看人,看完脸之后,喜欢先看鞋,再看衣着。
那年的潮流是荧光色,不管男女,清一色的艳丽。
我的目光越过人群,去看周砚疏的穿着,他穿得很素,黑白搭配,我甚是满意,心中自然祈祷他可千万不要穿着一双艳色运动鞋。
阿迪达斯贝壳头,周砚疏当时的穿着,很合我的心意,不止穿着。
色字头上一把刀,我悄悄使了个心计,走到他跟前,小心翼翼请他帮我在货架上拿点东西。
他有些意外地愣了一下,很友善地在货架最上层帮我拿下一包咖喱粉。
我向他道谢,他对我礼貌地微一笑,是春风微微拂面而来,仿佛爱情在酝酿。
后来他开玩笑着说,原来春风是咖喱味的。
哼,我又好笑又好气!
回归正题,当时只可惜没等我把提前准备好的台词说出口,突然一个电话打来,他接听电话,边说边离开了。
他说普通话,不是本地话。
哦豁,原来不是本地人。
我就说嘛,本地很难看到既高挑又帅气的男生。
出师不利,自卑使我没有勇气追过去,眼巴巴目送他就这么走了。
我己经没有继续逛超市的好心情,朋友迟到这么离谱,我又发消息去催,结果她说还在车上,等会儿在车站等我,叫我给她带瓶酸奶。
走到饮料区域,我眼睛一亮,因为看见周砚疏在挑选饮料。
愉悦再度降临,紧随而至还有怦然心动,慌张失措,生怕错过。
自卑使我悄然退回去,但内心的魔鬼一首帮我鼓足勇气。
我深呼吸一口气,在货架上拿了一瓶可口可乐,丢下购物车,带着强烈目的奔向周砚疏,面红耳赤地低着头,双手颤颤巍巍地奉上可乐,说:“请你喝可乐。”
作者的话:朋友,既然都看到这里了,再看一章吧?
不看也成,加个书架吧,防止我们走丢在茫茫人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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